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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评员培训通知
关于举办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(建委),市政园林局,各有关单位: 为保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省建设厅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建科字[2002]36号)的精神,提高我省考评员的业务水平,经研究,定于2007年11月10号至12号在广州举办第十一期考评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评员培训班培训工种 安装类六个工种:工程安装钳工、管道工、通风工、安装起重工、筑炉工、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(每人限报两个相关工种) 市政类六个工种:污泥处理工、污水处理工、沥青混凝土摊铺操作工、泵站操作工、下水道养护工、道路养护工(每人限报两个相关工种) 环卫类五个工种:垃圾处理工、道路清扫工、公厕保洁工、环卫化验工、公共区域保洁员 土建类:八大工种(每人限报两个相关工种) 燃气类:十一个工种(每人可报多个工种,但所报工种必须在同一模块内) 园林类:三个工种 装饰类:六个工种(每人限报两个相关工种) 二、培训内容 1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、政策和基本理论; 2、 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本概况和发展目标; 3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守则、职业道德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; 4、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、规范以及理论知识、技能操作的考核内容、鉴定程序、评分标准和考评技巧; 5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规程、工作要求和鉴定质量管理。 三、培训对象 1、参加培训班的学员,必须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,具有建设类高级工以上(含高级工)职业资格或者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; 2、能秉公办事,胜任考评员工作; 3、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作为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。 四、证书 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,由我厅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颁发考评员证书,作为受聘考评员的资格凭证。 五、培训时间 考评员培训班:2007年11月10日-12日(11月9日下午报到) 六、培训地点 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四楼。 七、培训费用 每人每工种500元(其中:培训费350元、教材资料费和证书费150元);每增加一个工种350元(其中:培训费250元,教材资料费和证书费100元),食宿可以在建设大厦安排,费用自理(每人每天约180元)。 八、有关要求 1.请于2007年10月26日前将填好的《报名表》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秘书处(传真:020-86361578,邮箱:gdpace@163.com) 2.学员学习和考试期间不能请假,如因特殊原因缺席须待下一期补学、补考后才能领证; 3.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个工种交免冠正面小一寸相片2张,本人身份证和职称证(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)复印件各1份; 4.填写《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登记表》。 (一式两份,可复印,用A4纸,加盖单位公章) |